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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巖市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建設項目承包人違約處理實施細則(試行)
類別:質檢安全   發布時間:2017-05-03 03:38:19   瀏覽:5565 次 [返回]

一、指導思想

為全面實行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施工現場標準化、規范化管理,提高各參建人員的質量安全意識和責任感,規范施工管理行為,督促各承包人完善內部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把好項目質量安全關,切實提高施工管理工作質量,認真執行自檢、互檢、交接檢的“三檢 ” 制度,及時發現、糾正施工現場存在的質量和安全缺陷,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總目標的實現,制定本實施細則。

二、制定依據

1、《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第279號令),《福建省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2002-10-1),現行國家及部頒技術規范、標準等;

2、施工、監理合同文件;業主及其上級部門要求執行的有關文件;

3、施工圖設計文件;

4、省、市建設主管部門的有關建設管理文件。

三、處理程序

項目業主單位(下稱業主)在日常工作和巡視、檢查中,發現承包人違約事件時,按以下程序處理:

1、現場調查、了解事件情況,并進行影像取證,承包人對事件進行確認,項目監理單位(下稱監理)現場參與確認。

2、采取口頭或開具《工程整改通知單》通知承包人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或同時開具《工程違約通知單》。

3、對已開具《工程違約通知單》的,整改后或整改期限屆滿,業主單位會同監理對違約事件進行復查。經復查未按要求整改到位或無故拖延未實施整改的,(再次)開具《整改催告單》催促整改并處以雙倍違約金;

4、再次復查,經復查仍未整改到位或或借故不整改、甚至拒絕簽收《催告單》的,報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承包人給予通報批評并記錄不良行為一次,并按合同規定的最高標準繳納違約金;

5、違約整改均由監理單位負責督促、跟蹤落實并收集、保存實體工程整改過程影像資料。承包人整改完畢后,應及時通知業主、監理進行復查,經復查認可的,由業主會同監理填寫《整改反饋單》(實體工程整改反饋單應附上整改影像資料),違約事件處理完畢。

6、業主代表每月審核計量支付時,應將當月違約金額、款項進行匯總,并督促承包人在違約通知下達當月完成足額交繳,違約金額上交后方可進行該月工程進度計量支付,公司質安科負責復核違約金的上交情況,財務科可根據實際情況設立專項賬戶。

四、違約處理權限

為保證本細則的貫徹和正確執行,做到正確履行合同,根據各級部門及崗位職責,確定違約處理權限和額度如下:

序號

機構

部門(崗位)

權   限

1

業  主

公司分管副總

10000元以上

2

工程科長、質安科長

5000—10000元

3

業主代表(項目負責人)

5000元以內

注:

1、以上各級崗位人員在行使違約經濟處罰職權時應及時與其相應上級管理部門負責人進行溝通。

2、其他業主、監理人員等若發現工程實施過程中的違規現象,可向上述人員舉報或建議。

五、現場檢查的方式

檢查方式采用施工期間的日常工作巡查,主要包括:上級有關部門及業主各部門、業主項目管理員、監理機構的巡查。

1、城發集團、業主組織的質量安全檢查。

2、省住建廳、市住建局、市質量監督站等有關部門不定期的質量檢查。

在上述兩種質量檢查中發現的質量缺陷,除檢查部門作出的處罰外,業主也將依據本實施細則處以違約金。具體違約規定如下:

(一)原材料及試驗

1、施工單位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責令整改或返工,并每項(次)處以1000-30000元的違約金,情節嚴重的,予以上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承包人給予通報批評并記錄不良行為一次:

1)用于永久性工程的原材料(如鋼材、水泥、砂、石、瀝青、特殊材料等)、商品構件、產品未檢先用的;

2)對不合格材料不按要求進行整改或返工處理的;

3)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省(市)質量監督機構在施工現場抽檢不合格的項目。

2、施工單位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責令改正、補做試驗檢測或返工,并每項(次)處以1000-30000元的違約金:

1)試驗檢測、抽檢項目不全,或內容不完整,或頻率不足的;

2)未按規范要求取樣、試驗方法不正確。

3、施工單位材料未按規定分類堆放、貯存,鋼筋、鋼絞線、錨具等露天隨地堆放或生銹嚴重,責令立即整改,并每一處處以2000元的違約金;對嚴重銹蝕無法使用的材料立即清退出場。

4、未按施工圖要求的材料施工或未按議定品牌材料進行施工的,則要求清退出場,并處以30000—50000元的違約金。

5、其它原材料質量問題,根據造成質量隱患輕重程度,每一次處以2000元~30000元的違約金。

(二)路基工程

1、路基填筑前未按規范要求清理場地,或未按設計和規范要求開挖土方坡度的,責令返工,并每一處處以1000~5000元的違約金。

2、擅自采用非適用材料填筑路基,填土、填石路基層厚、粒徑超過設計和規范要求的,責令返工處理,并每一處處以1000~10000元的違約金。

3、路基施工過程中未按規范要求施工,上、下邊坡防護不及時或臨時排水設施不完善造成較大變形破壞或沖刷嚴重的,嚴重污染周圍環境或者野蠻施工的,責令返工,并每處處以1000~10000元的違約金。(注:造成群眾損失由施工單位負責賠償處理)

4、經抽驗,填土路基壓實度不符合要求的,責令補壓到滿足要求,并每點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填石路基粒徑超標或嵌縫料不足的,責令返工,并每一處處以1000~10000元的違約金。

5、填土路堤分段施工時,未按規范要求分層做臺階搭接,或兩段同時施工時未分層相互交疊銜接的,責令返工,并每處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

6、結構物臺背回填未按技術規范和圖紙要求施工的,責令返工,并每一處處以5000~10000元的違約金。

7、砌體工程材料、外觀、工藝不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的,每次處以1000~5000元的違約金。

8、擋墻材料、外觀、工藝不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的,每次處以5000~10000元的違約金。

9、擋土墻平面位置、頂面高程、豎直度或坡度斷面尺寸、地面高程、表面平整度不符合設計及規范要求的,每次處以1000~5000元的違約金。

10、高邊坡未按技術規范和工藝要求施工的,每一次處以1000~10000元的違約金。

11、人行道及路緣石未按技術規范和圖紙要求施工的,責令返工,并每一處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

12、涵洞洞身順直,進出口、洞身、溝槽等銜接平順,無阻水現象;帽石、一字或八字墻應平直,與路線邊坡、線形匹配,棱角分明;涵洞處路面平順,違者每次處以1000~10000元的違約金。

13、涵管安裝不順直,接縫不平整,填縫不飽滿的,每次處以1000~10000元的違約金。

(三)橋梁

1、施工場地凌亂、未按規定設置標識牌、孔樁的孔口防護、鎖口高度等不符合標準化要求的,每次處以1000~5000元的違約金。

2、在鉆孔樁的施工中泥漿循環系統中未設沉淀池,泥漿處理不到位,污染周圍環境的,每次處以1000~10000元的違約金。

3、橋梁砼構造物出現蜂窩、麻面、跑模等嚴重外觀質量問題,每一處處以1000~5000元的違約金。

4、混凝土澆筑、養生、鑿毛等不符合要求,外觀質量差的,每次處以1000~5000元的違約金。

5、下部鋼筋存放、下料、加工、定位、綁扎連接、保護層墊塊安裝不符合規范要求的,每一次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6、鋼絞線切割時應使用切割機或摩擦鋸,不得使用電弧、氣割。每發現一次不符合規定的,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7、預應力張拉未按規定的齡期而提前張拉的,每一次處以1000~10000元的違約金,對質量產生影響的則責令報廢。

8、預應力筋銹蝕嚴重,有燒傷或劃傷,未撤換的,每次處以5000元的違約金。

9、鋼筋骨架已生銹,在澆筑砼前未作去銹處理的,每一次處以1000~5000元的違約金。

10、提前脫模并造成砼構件受損的,每一次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11、支架、模板不牢,造成結構變形的,責令返工處理,并每一處處以1000~10000元的違約金。

12、空心板心模上浮導致頂板厚度不足的,要求作報廢處理,并處以1000~10000元的違約金。

13、支座或預埋件未按規范、設計圖紙施工的,每一處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14、防撞欄出現大量麻面、表面多處露筋,線形有明顯波折、錯臺,墻角或接縫漏漿的,每次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15、橋面鋪裝應符合路面的要求,其強度、厚度、平整度、橫坡、抗滑構造深度均應符合要求;橋面與伸縮縫的縫面必須結合良好,保證平整;橋面鋪裝前應清理干凈,違者處以1000~10000元的違約金。

(四)隧道

1、隧道進洞開挖前未完成洞頂排水設施,未完成邊、仰坡防護的,處以1000~5000元的違約金。

2、超前支護措施未按設計要求施作且不及時的,每次處以5000~10000元的違約金。

3、洞口場地雜亂無章的,洞內文明施工差、積水、泥濘嚴重,通風、照明差的,處以1000~10000元的違約金。

4、錨桿數量和長度不符合要求的,鎖腳錨桿的數量、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的,每一次處以1000~10000元的違約金。

5、初支噴射混凝土未采用濕噴工藝、未使用無堿、無腐蝕性的速凝劑的,處以5000~10000元的違約金。

6、噴射砼平均厚度不足、碎石規格不合要求的,每一次處以1000~10000元的違約金。

7、噴砼不及時,復噴到位的段落距掌面距離大于規定時,每一處處以1000~10000元的違約金。

8.仰拱未采用跳槽開挖,開挖后未及時施作,未盡快形成閉合環的,每一處處以3000~30000元的違約金。

9、防水板、止水條(帶)及排水設施不符合要求,防水板的焊接不牢固,存在破損現象的,處以5000~10000元的違約金。

10、鋼拱架拱腳懸空、鋼拱架不按照圖紙間距安裝、拱背脫空無墊塊、拱背回填片石、安裝扭曲、噴砼不飽滿的,每一處處以1000~10000元的違約金。

11、掛鋼筋網未緊貼圍巖,多層網未分層掛網分層噴砼的,每一處處以1000~10000元的違約金。

12、隧道砼施工,雜物清理不干凈或片石砼的片石含量超過規定含量的,每一次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13、隧道邊墻砼施工時,摻入片石等不適用材料的,每一次處以1000~10000元的違約金。邊墻施工基底有浮渣等有雜物或邊墻不符合設計要求的,每一次處以1000~10000元的違約金。

14、澆筑二襯時,發現防水板有明顯的破壞或漏焊時,每一處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15、欠挖導致二襯厚度不足,無法滿足規范要求的,每一次處以10000元的違約金。

16、二襯砼外觀上存在蜂窩、麻面、錯臺等明顯外觀質量問題的,每一處處以1000~10000元的違約金。

17、隧道施工與圍巖量測工作脫節,無視監控量測的信息反饋及地質超前預報工作,盲目施工帶來質量隱患、安全隱患或造成投資浪費的,每一處處以1000~10000元的違約金。

18、提前脫模,造成二襯砼受損的,每一處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19、隧道預埋件錯埋、漏埋,每一處處以1000~10000元的違約金。

20、未按照圖紙施工的,每一處處以1000~10000元的違約金。

(五)砌體防護工程

1、構造物基坑積水未及時排干或故意放水造成基礎下臥層承載力降低的,每一處處以1000~10000元的違約金。

2、石料等級、尺寸需符合要求,不得使用風化石、薄片石、卵形石、水銹石等,否則,每一處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3、砂漿未使用機械拌和或現場未按配合比計量拌合的,每一處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4、漿砌必須坐漿擠緊,不得出現松散狀砂漿層,嵌縫砂漿飽滿,不得有空洞,不得堆砌,違者每一處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5、砌筑時,砌塊要錯縫,丁石用量滿足要求,杜絕通縫現象,砌筑工藝未符合要求,發現一次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沉降縫、伸縮縫、泄水孔、防水層等要符合要求,違者每一處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6、未按規范要求養生的,每處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7、墻背回填要滿足圖紙或規范要求,違者每一處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8、砌體有效尺寸不得小于設計,違者每一處處以1000~5000元的違約金。

(六)雨、污水管道工程

1、溝槽底未按施工規范及設計要求處理,每一處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溝槽開挖未按設計圖紙要求坡度開挖,每一處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開挖工程屬于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未編制專項施工方案的,每一處處以5000元的違約金,未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的,每一處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2、鋼筋砼管平基、管座未按施工規范及設計要求施工,每一處處以1000~5000元的違約金。

3、鋼筋砼管安裝接口處理未按施工規范要求施工,每一處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4、管道電熔連接、熱熔連接時電熱設備的溫度控制、時間控制,必須嚴格按接頭的技術指標和設備的操作程序進行,違者每一處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5、井室施工應同步安裝踏步,踏步安裝后未達到規定強度前不得踩踏,違者每一處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6、管道回填、井室周圍回填未按施工規范及設計要求施工,每一處處以1000~5000元的違約金。

7、井蓋、混凝土管、HDPE管等主材尺寸、規模、強度等指標未達到設計規范要求,每一處處以1000~5000元的違約金。

(七)路面工程

1、級配碎石墊層

1)在開始攤鋪級配碎石墊層之前,應將下承層頂面清掃干凈,不得存有浮土、雜物等,土基壓實度未經檢測或未達到要求就組織施工的,違者責令返工,并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2)碾壓次序,直線和不設超高的平曲線段,由兩側路肩開始向路中心碾壓,在設超高的平曲線段,由內側路肩向外側路肩進行碾壓。未按要求碾壓的,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3)嚴禁壓路機在已完成的或正在碾壓的路段上調頭或急剎車。未按要求施工的,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4)級配碎石墊層施工完畢后應采取措施禁止車輛通行,以保護表層不受破壞。未按要求施工的,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5)做到文明施工,路面攤鋪或要封閉施工的路段必須在兩端開口部或可轉向通行的位置按規范設置指路標志。未執行的,每處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6)未盡事項應嚴格按施工技術規范,違反施工操作規程,每一處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7)厚度未達到設計要求的,責令返工,并處以1000~5000元的違約金。

2、水泥穩定碎石基層

1)用集中廠拌法施工,混合料從加水拌和到碾壓終了延遲時間不應超過3h,超過時間的混合料應廢棄,并鏟除已鋪筑的混合料。同時,每一處處以3000元的違約金。

2)水泥穩定碎石基層施工時,嚴禁用薄層貼補法進行找平。違者,每一處處以500~3000元的違約金。

3)水泥穩定層養護應及時灑水,保持濕潤,未及時養護的每一處處以500~3000元的違約金。

4)水泥穩定層壓實度厚度沒有達到設計要求的責令返工,并處以1000~5000元的違約金。

5)水穩層壓實度、強度及材料抽檢未按規定頻率抽樣試驗,每少一次處以1000~5000元的違約金。

6)在開始攤鋪水泥穩定層之前,應將下承層頂面清掃干凈,不得存有浮土、雜物等。違者,每處處以500~3000元的違約金。

7)水穩層表面離析嚴重,出現松散等現象,每一個工作面處以1000~5000元的違約金。

8)未盡事項應嚴格按施工技術規范,違反施工操作規程,每一次處以1000~5000元的違約金。

3、瀝青混凝土路面

1)透層油灑布應均勻且不致流淌,局部地方尚有多余的透層瀝青未滲入基層時應予以清除。未及時清除的,每一處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2)路面施工時要確保工作面的清潔,必要時要提前沖水清掃,不得形成隔離層或存在松散材料、污染材料等,并經過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業主共同驗收。否則,每一次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3)風力大于5級、氣溫低于10℃或下雨時不能進行瀝青路面施工,如發現要求返工,并處以5000~10000元的違約金。

4)施工前應對材料進行調查試驗,經選擇確定的材料在施工過程中應保持穩定,不能隨意變更。否則,每一次處以1000~10000元的違約金。

5)瀝青混合料應拌和均勻,所有石料顆粒都應裹覆瀝青粘結料,不能出現露白現象,無結團成塊或嚴重的粗細料分離現象,否則,每一次處以1000~5000元的違約金。

6)運料車應用篷布覆蓋,用以保濕、防曬、防污染。如發現沒用篷布覆蓋,每一次處以1000~5000元的違約金。

7)瀝青施工前須對原材料及時送檢,并提供檢驗機構出具的正式書面報告,否則,每一次處以1000~5000元的違約金。

8)瀝青混合料攤鋪后應及時予以壓實,在連續攤鋪的過程中,壓路機不得隨意停頓,壓路機不得在未碾壓成型并冷卻的路段上轉向、調頭、加水或停車等候,在已成型的路面上行駛應關閉振動,否則,每一次處以1000~5000元的違約金。

9)瀝青混凝土路面攤鋪過程中,若出現“拉條、離析、缺料”等現象,不及時采取措施補救的,每一個工作面處以1000~10000元的違約金。

10)未盡事項應嚴格按施工技術規范,違反施工操作規程,每一次處以1000~5000元的違約金。

11)瀝青路面取芯試驗厚度或密實度未滿足規范設計要求,每一次處以1000~5000元的違約金。

(八)房建工程

1、土方開挖未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經審批施工的,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未嚴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的,處3000元的違約金。
    2、基坑支護未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或方案未經審批施工的,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未嚴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的,處3000元的違約金。
    3、土方超挖無審批方案獨自處理的,每次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4、墊層施工未經隱蔽驗收或地基驗槽的,每次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5、土方回填未按規定分層夯實的,每次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6、基坑內不得積水,基坑內明排水應設置排水溝及集水井,違者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7、基坑臨邊、臨空位置及周邊危險部位,未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識及圍擋和防護的,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8、基坑周邊2米范圍內不得堆載材料、機械,違者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9、砼構件出現蜂窩、麻面、跑模等嚴重外觀質量問題,每一次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10、砼澆筑完成后未按規范要求進行養護的,每一次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

11、梁、柱、板構件的鋼筋材料品種、規格與設計不符,每一次處以1000~10000元的違約金;保護層、綁扎方法、焊接頭、箍筋開口、間距等不符合規范要求的,每一次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12、木模制安過程中,梁板面未按規范要求起拱,且梁、板、墻、陰陽角不順直、翹曲、變形、相鄰兩板表面不平整、垂直度、構件尺寸不符合規范要求的,每一次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13、木模拆除時間未按規范要求,造成缺棱、掉角、脹模或其他質量缺陷的,每一次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14、砼澆搗前未按規范要求進行澆水、潤模、涂抹脫模劑,每一次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15、預埋件、預留洞口未按規范要求、施工圖施工的,每一次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16、焊接及機械連接不符合規范要求且未按規范要求留置試件的,每一次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17、砼灌注樁鋼筋籠制作不符合規范要求,安裝時未采用吊車(塔吊)的,每一次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18、磚及砌塊外觀質量差,砌塊灰縫不飽滿、墻面平整度、垂直度差且未按設計要求設置拉結鋼筋的,每一處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19、內墻面飾面存在沙眼、不平整,陰陽角不順直,不方正,且陽角未按規范要求設置護角,每一次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20、外墻面飾面磚質量差,鋪貼時,水平縫不均勻,線條變形,表面平整度差,空鼓且磚表面檫拭不干凈,出現斑痕、泛堿現象,每一處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21、當外墻為水泥漆或氟碳漆飾面時,基層膩子未采用專用材料且基層底灰配合比例不符合規范要求的,每一處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22、幕墻工程施工中未按規范要求設置預埋件,且未做“四性”物理性能試驗的,每一處處以1000~10000元的違約金。

23、幕墻、外窗型材與設計要求施工合同約定不符,每一處處以30000~50000元的違約金,并責令該材料清出現場。

24、地面的石材和玻化磚,材料質地不同,存在嚴重色斑、色差、翹曲變形且鋪貼時表面平整度差,線條不順直,接縫不嚴密,存在空鼓等,每一處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25、踢腳板表面不平整,出墻厚度不一致,每一處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26、外窗施工中,未按規范要求進行“三性”物理性能試驗的,每一處處以3000元的違約金。

27、砼表面、立柱、天棚、梁、墻在進行基層粉刷時未進行鑿麻、噴漿處理的,且砂漿強度等級不符合規范要求的,每一處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28、基礎、梁板砼澆筑前,基槽、模板等未清掃存在污染,每一處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29、隱蔽工程未經驗收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每一處處以5000~10000元的違約金。

30、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未按規范要求施工的,每一處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31、給水管道,衛生潔具,消防管道,未按要求進行各種試驗且記錄不全的,每一處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

32、未做照明全負荷試驗、大型燈具牢固性試驗,避雷接地電阻測試,電路插座、開關接地等測試的,每一處處以2000元的違約金。

33、室外管道埋深未達到設計、規范要求的,每一處處以2000元的違約金。

(九)機電工程

1、機電系統預留預埋

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施工圖要求預留預埋機電系統管件、掘洞、人(手)孔,及外場設備基礎平臺。

1)對不按圖施工或擅自改變管件樁號位置的,除返工外,每一處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

2)對施工工藝或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要求的,除返工外,每一處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

3)對預留預埋原件不符技術規范要求和擅自更換規格尺寸,除返工外,每一處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

4)掘洞、人(手)孔及外場設備基礎平臺,其尺寸、樁號位置沒按圖施工或施工質量不合格的,每一處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并返工。

2、檢驗與安裝

1)對某一設備未自檢或沒有自檢報告,該項設備必須清場,并每項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

2)檢驗中發現技術指標達不到設計要求設備必須清場,并查明原因,若施工單位參與弄虛作假,處以1000~10000元的違約金。

3)對不按照相關安裝工藝、工序規范安裝的,除返工外,每一處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

4)硅芯管施工應及時覆蓋,避免長時間在太陽下暴曬,每一處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

3、施工質量驗收

1)地下室或地下構筑物外墻有管道穿過的,應采取防水措施。對有嚴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須采用防水套管。違者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2)各種承壓管道系統和設備應做水壓試驗,非承壓管道系統和設備應做灌水試驗。違者處以3000元的違約金。

3)室內消火栓系統安裝完成后應取屋頂層(或水箱間內)試驗消火栓和首層取二處消火栓做試射試驗,達到設計要求為合格。達不到設計要求的處以3000元的違約金。

4)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嚴禁無坡或倒坡。違者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5)接地(PE)或接零(PEN)支線必須單獨與接地(PE)或接零(PEN)干線相連接,不得串聯連接。違者處以500~1000元的違約金。

6)柴油發電機饋電線路連接后,兩端的相序必須與原供電系統的相序一致。違者處以3000元的違約金。

7)金屬電纜橋架及其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屬電纜導管必須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必須符合下列規定:違者處以     500~1000元的違約金。

①金屬電纜橋架及其支架全長應不少于2處與接地(PE)或接零(PEN)干線相連接;

②非鍍鋅電纜橋架間連接板的兩端跨接銅芯接地線,接地線最小允許截面積不小于4mm2; 

③鍍鋅電纜橋架間連接板的兩端不跨接接地線,但連接板兩端不少于2個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墊圈的連接固定螺栓。

8)金屬導管嚴禁對口熔焊連接;鍍鋅和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鋼導管不得套管熔焊連接。違者處以500~1000元的違約金。

9)當采用多相供電時,同一建筑物、構筑物的電線絕緣層顏色選擇應一致,即保護地線(PE線)應是黃綠相間色,零線用淡藍色;相線用:A相——黃色、B相——綠色、C相——紅色。違者處以500~1000元的違約金。

10)花燈吊鉤圓鋼直徑不應小于燈具掛銷直徑,且不應小于6mm。大型花燈的固定及懸吊裝置,應按燈具重量的2倍做過載試驗。違者處以2000元的違約金。

11)建筑物景觀照明燈具安裝應符合下列規定:違者處以  500~2000元的違約金。

①每套燈具的導電部分對地絕緣電阻值大于2MΩ;

②在人行道等人員來往密集場所安裝的落地式燈具,無圍欄防護,安裝高度距地面2.5m以上;

③金屬構架和燈具的可接近裸露導體及金屬軟管的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有標識。

12)插座接線應符合下列規定:違者處以500~1000元的違約金。

     ①單相兩孔插座,面對插座的右孔或上孔與相線連接,左孔或下孔與零線連接;單相三孔插座,面對插座的右孔與相線連接,左孔與零線連接;

②單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PE)或接零(PEN)線接在上孔。插座的接地端子不與零線端子連接。同一場所的三相插座,接線的相序一致。

③接地(PE)或接零(PEN)線在插座間不串聯連接。

(十)交通工程

1、砼護欄預制塊件不得有斷裂現象、損邊和掉角長度1處不得超過20mm、表面蜂窩麻面和脫皮等缺陷面積不得超過該構件面積的0.5%。違者每一次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2、砼護欄預制塊件安裝后砼塊件之間的錯位不大于5mm,護欄線形順適、高度一致,各砼塊件之間及與基礎的連接方式和要求符合設計要求。違者責令返工,并每一次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3、標志標牌、立柱、反光模質量應符合有關規范要求,安裝完成后標志板面應無任何裂紋、劃痕、較大氣泡、顏色不均勻等表面缺陷,金屬構件鍍鋅面不得有劃痕、擦傷等損傷。違者每一次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4、熱溶標線的原材料質量應符合相關規定,噴涂標線或安裝突起路標前,路面應清潔無起灰現象,路面標線以外的路面不得被標線材料所污染,熱涂后的標線邊緣無明顯毛邊,標線應順直或圓順,涂畫厚度、寬度應符合設計要求。違者,責令返工,并每一次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十一)內業檔案

1、內業資料弄虛作假的,每次處以1000~10000元的違約金。

2、對施工原始記錄、試驗數據、自查數據等質保資料、圖表、聲像資料、隱蔽工程文件等材料填寫不及時、不清楚,資料不全、不規范的,每一次處以1000~10000元的違約金。

3、對內業資料弄虛作假、施工原始記錄,試驗數據、自查數據等質保資料、圖表、聲像資料、隱蔽工程文件等材料填寫不及時、不清楚,資料不全、不規范經檢查發現暫停該部分工程的計量,已計量的給予扣回,待按要求整改后,再予以計量。

4、對業主、監理及質監站的整改通知書未及時回復的,每一次處以1000~5000元的違約金;回復內容不實的,處以5000~10000元的違約金。

(十二)人員管理,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執行,合同無約定的,按下列條款執行

1、更換項目經理并經業主審核同意,每人次處以30000元的違約金,更換的項目經理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次處以30000~50000元的違約金。

2、更換主要施工管理人員并經業主審核同意,每人次處以10000元的違約金,更換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員不符合要求的,項目技術負責人(項目副負責人)每人次處以30000~50000元的違約金,其他施工管理人員每人次處以10000~20000元的違約金。

3、項目經理常駐項目現場每月不少于22天,每缺勤1天,處以2000元的違約金,未經批準擅自離開施工現場,每發現一次處以2000元的違約金。

4、主要施工管理人員常駐項目現場每月不少于22天,每缺勤1天,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未經批準擅自離開施工現場,每發現一次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

5、承包人應在接到發包人要求開工的正式書面通知后5天內進場施工,每推遲一天進場,處以5000元的違約金,若推遲5天開工,發包人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沒收承包人的履約保證金。

6、項目主要人員應實行動態管理,在業主公司建立檔案并錄入指模,實行考勤制度,無故缺勤的將按有關辦法處以1000~5000元/人次的違約金。

六、安全生產違章違紀處罰

公司對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處罰,對事故相關責任人員予以追究。各項目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視情節輕重,對項目部處以1000元~10萬元的違約金、監理單位處以1000~10000元的違約金。

(一)安全處罰辦法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配戴安全帽及胸卡,嚴禁穿拖鞋,對違反規定者,每次處以50元的的違約金,屢次違反,加倍處罰。

2、一線人員用工登記,無用工登記處以500元的違約金。

3、施工安全培訓記錄,無安全培訓記錄處以500元的違約金。

4、安全技術交底記錄,無安全技術交底處以500元的違約金。

5、三類人員證書,“三類人員”一人無證書處以5000元的違約金;證書未復審,一人次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發現證書偽造,處以10000元的違約金。

6、特種作業人員持證,未建立特種作業人員花名冊, 處以1萬元的違約金;無到崗、離崗記錄,處以500元的違約金;無有效資格證書,發現一人次處以2000元的違約金。

7、電源開關、插座,閘刀等保護罩不全,處以500~1000元的違約金。

(二)安全制度

1、安全責任制、檢查、培訓、事故報告等制度缺一項處以10000元的違約金;有一項制度無針對性或不落實,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

2、未明確分包工程安全職責或不落實, 處以10000元的違約金;

3、未按規定組織進行安全生產工作考核,或安全生產考核工作流于形式的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

4、未堅持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或各類安全生產統計報表上報不及時、不準確的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

5、未按規定組織開展班組安全活動,或班組安全活動無實質內容的處以1000~5000元的違約金。

(三)安全費用

1、無安全費用使用臺帳或臺賬不清,處以1000~5000元的違約金。

 2、未對施工人員投保意外傷害保險, 處以1000~5000元的違約金。

(四)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和臨時用電方案審查

1、施工組織設計中無安全技術措施,處以5000~10000元的違約金;措施不全、無針對性或不可操作,處以1000~5000元的違約金。

2、危險性較大工程無專項施工方案,處以10000元的違約金;方案未報批,處以5000元的違約金;方案不全,安全措施針對性不強或不可操作,處以1000~5000元的違約金。

3、未按規定制定臨時用電方案,處以5000元的違約金;無電工巡視維修保養記錄或記錄不連續的,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

(五)風險管理

1、未對本工程進行危險源識別評價,處以1000~5000元的違約金;危險源識別無針對性,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未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實施管理,處以5000~10000元的違約金。

2、未落實風險告知制度, 處以5000元的違約金;未書面告知作業人員, 處以2000元的違約金。

3、無應急預案,處以5000元的違約金;預案無針對性或不可操作,未及時更新,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

(六)施工設備

1、特種設備未經檢驗或驗收,處以10000元的違約金。

2、無特種設備施工檢查、維修、保養、使用臺賬,處以5000元的違約金。

(七)消防和危險品管理

1、無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處以2000元的違約金。

2、無針對性或不可操作,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

3、未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 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

(八)現場布置和防護

1、臨邊、臨水、洞口、陡壁等危險作業區域無防護或防護不符合規定,每發現一次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未設置必要的警示標志,每發現一次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

 2、施工圍擋應按合同要求設置,對未按確定的圍擋樣式組織施工或其他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相關規定的,應及時改正,對拒不改正的,每發現一次處以30000—50000元的違約金,并按規定要求返工整改。

3、未按規定配置消防滅火器材,未按規定設置消防通道處以2000元的違約金。

4、危險品存放、使用、管理等不符合規定,處以5000元的違約金。

5、個人安全防護不符合規定,每發現一人次處以50元的違約金。

6、施工現場達不到文明、衛生標準,揚塵、廢水及噪聲等得不到有效治理,危及作業人員健康及安全的處以2000元的違約金。

(九)臨時用電

1、須編制臨時施工用電方案,無臨時用電施工方案的,處以5000元的違約金。

2、外電防護小于安全距離,線路過道無保護,處以2000元的違約金。

3、臨時用電未采用TN-S接地接零保護系統,不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要求,保護零線與工作零線混接,每發現一處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

4、配電箱開關箱違反“一機、一閘、一漏、一箱”,電閘箱無門、無鎖、無防雨措施,電線老化、破皮未包扎,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

5、潮濕作業現場照明未使用36v及以下安全電壓,每發現一處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

6、電工無證上崗,每發現一人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

(十)模板、支架及腳手架

1、大型模板、支架和腳手架安裝與拆除違反施工程序或施工方案,處以5000元的違約金。

2、大型模板存放無防傾倒措施,處以2000元的違約金。

3、支架未經預壓而投入使用,處以3000元的違約金。

4、腳手架未按規定設立剪刀撐,處以2000元的違約金。

5、開口型腳手架的兩端未設置連墻件的,或設置的連墻件垂直間距大于建筑物層高或大于4m的,處以500~2000元的違約金。

6、連墻件未隨腳手架逐層拆除或先將連墻件整層或數層拆除后再拆腳手架,或分段拆除高差大于兩步時未增設連墻件加固的,處以2000元的違約金。

7、作業平臺腳手板不鋪滿或存在翹頭板,無專設通道或爬梯,腳手架外側未設置密目式安全網,處以2000元的違約金。

8、高處作業人員安全帶無牢靠懸掛點每發現一處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

(十一)施工機具

1、設備用電未按“一機一閘一保護”安裝,未做接零(接地)保護和漏電保護器,1類手持電動工具無保護接零,設備工作完畢時未拉閘斷電,每發現一次處以2000元的違約金。

2、預應力張拉作業未按規定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千斤頂的對面及后面站人,處以2000元的違約金。

3、外露傳動部位無安全防護罩,露天設備無防雨設施,處以2000元的違約金。

4、乙炔瓶、氧氣瓶之間安全距離小于規定,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乙炔瓶、氧氣瓶與明火之間安全距離小于規定,處以2000元的違約金。

5、鋼筋機械冷拉作業及對焊作業區無防護措施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

6、拌和機等設備作業和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

(十二)垂直升降設備

1、垂直升降設備無驗收合格證書,處以10000元的違約金。

2、架體附著裝置不穩定牢固,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

3、設備承載超過額定承載重量,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

4、吊籠出入口未設置防護設施,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

5、無聯絡工具或不暢通,每發現一次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

(十三)起重作業

1、塔吊基礎不符合要求,處以5000元的違約金。

2、起重設施未取得準用證,處以5000元的違約金。

3、軌道式起重機無有效限位或保險裝置,未作業時不使用夾軌鉗,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

4、使用起重設備運送人員處以2000元的違約金;起重臂下站人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

5、大型構件空中停留操作人員離開,每發現一次處以5000元的違約金。

6、無信號傳遞每發現一次處以2000元的違約金。

(十四)基坑作業

1、基坑邊坡不符合設計規范要求,基坑邊沿堆物小于安全距離,每發現一處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

2、基坑未按規定采取排降水措施,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

3、基坑未按規定設置上下通道或通道設置不符合要求,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

(十五)高邊坡

1、高邊坡作業中存在立體交叉,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

2、高陡邊坡作業時未按規定進行有效防護的,每發現一處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

(十六)橋梁

1、人工挖孔樁孔壁未進行防護,未設置高出地面圍欄,樁孔邊沿堆物,人工挖孔未按規定采用機械通風,發現一項處以1000~5000元的違約金;

2、索塔、立柱施工過程中未按規定設置施工電梯處以1000~5000元的違約金;

3、懸索橋施工中臨時工作索、牽引索、防護圍欄設置不符合規定,處以1000~5000元的違約金;

4、跨公路、鐵路橋梁施工時未設崗哨管理,或未設置防護措施,處以1000~5000元的違約金。

(十七)隧道

1、隧道洞口無進出登記記錄或無交接班記錄,處以1000元的違約金;

2、隧道內作業環境條件不符合作業標準,處以1000~5000元的違約金;

3、有不良地質情況時,未采取有效預防措施,處以1000~5000元的違約金;

4、有瓦斯的隧道,未設專職瓦斯檢查員,處以5000元的違約金;

5、有瓦斯的隧道,機具、器材未采用防爆型,處以5000元的違約金。

(十八)其他規定

1、其它質量問題,視輕重情況,每發現一次處以項目部1000~10000元的違約金。

2、合同有約定違約條款的,按合同執行;合同無約定的按本細則執行。

以上違約細則未能涵蓋到的內容,承包人應嚴格按照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范,有關施工技術規范、文件進行施工,避免違規施工、質量缺陷的發生,違者將參照相似項目的處罰標準進行處罰,由業主決定處罰金額。

(十九)如在本年度內發生重傷事故(一次事故中有重傷但無死亡的事故),處以項目部30000元的違約金;如在本年度內發生死亡事故(一次死亡1人的事故)者,處以項目部30000~50000元的違約金,(其他:一次死亡1人以上事故)者,處以項目部50000~200000元的違約金;如發生死亡事故的單位,一年之內不能參與我司項目的招投標。

七、本細則解釋權歸龍巖市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本違約處理實施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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